巨豐壹號澎湖海產行 澎湖縣
基本資料
統一編號:40810456
登記機關:澎湖縣政府
負責人姓名:吳政直
出資額(元):100,000
現況:核准設立
資本額(元):100,000
組織類型:獨資
地址:澎湖縣湖西鄉林投村26-4號
是否開立發票:否
財稅營業地址:澎湖縣湖西鄉林投村26-4號
郵遞區號快搜:澎湖縣湖西鄉林投村26-4號 全國郵遞區號查詢
核准設立日期:民國104年12月30日 (西元2015-12-30)
最近異動日期:民國104年12月30日 (西元2015-12-30)
巨豐壹號澎湖海產行 澎湖縣營業項目
其他水產品批發:從事生鮮、冷藏、冷凍或保藏水產品批發之行業,如魚類、蝦蟹類、頭足類、藻類、貝介類等批發。
水產品零售:從事生鮮、冷藏、冷凍或保藏水產品之專賣零售店,如魚類、蝦蟹類、頭足類、藻類、貝介類等零售店。
水產品零售: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。
水產品批發: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批發之行業。包括魚類、蝦蟹類、貝介類、頭足類等。
※本案所附房屋稅籍證明書內僅房屋坐落層次1-卡序A0、B0 、D0屬合法建物,請於合法建物範圍內營業。
※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。
※應遵守土地分區、建築使用、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,如有違法者,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。
※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(如建築、土地使用分區、環保、衛生、消防等),經勒令歇業處分後,將廢止其商業登記。
※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,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,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
※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,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,行政處分應予撤銷(民法第15條、第15條之2、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)。
※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,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,向中央或直轄市、縣(市)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,始得營業。
地圖交通路線工具
- 搭乘公車路線抵達巨豐壹號澎湖海產行 澎湖縣附近站牌
- 站牌:林投西站站008 -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(起:馬公總站 ⇔ 訖:馬公終點站)
007 -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(起:馬公總站 ⇔ 訖:馬公終點站) - 站牌:林投站站008 -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(起:馬公總站 ⇔ 訖:馬公終點站)
007 -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(起:馬公總站 ⇔ 訖:馬公終點站) - 站牌:林投公園站站008 -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(起:馬公總站 ⇔ 訖:馬公終點站)
007 - 澎湖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(起:馬公總站 ⇔ 訖:馬公終點站)
- 站牌:林投西站站